云南省常住人口及在云南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云南省即可申领消费券(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与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
曲靖市、大理州、丽江市、红河州、昭通市、普洱市、玉溪市指定商户和企业。包括餐饮、轻餐饮、奶茶咖啡、文旅、酒店住宿、商超、零售、土特产、景区、景区内二销、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文化展馆、演出、体育赛事、文创、影院、文旅集团、旅行社、旅拍、特产商店、书店银联二维码被扫类商户。
第一期消费券有效期12天。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发放当日(含当日)开始至2023年9月10日23:59:59。
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平台领取,三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用户最多一共可领取一张。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得叠加使用。
2.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主办部门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